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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法务咨询师职业培训暨第52期全国廉政法治监督员培训班在京举行

(天道啄木鸟报道)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主办,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承办的第一期社会综合治理与矛盾调处培训班、第十期全国法务咨询师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暨第52期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于2023年2月25-26日在北京朗琴国际大厦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会议室举行。参加线下培训的新老学员21人,350余名老学员在钉钉学习群线上听课。

 本次培训共邀请5位讲师授课,课程分为三个板块内容:(一)综合治理与矛盾调处主打课程——人民调解法解释与矛盾调处技巧;(二)法务咨询师与廉政法律监督的基础内容——民事诉讼程序与公民和企业家依法维权方略;行政诉讼程序与信访程序的区别与应用;(三)企业犯罪预防、企业合规与与企业高管犯罪辩护策略。

 

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导师、义乌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陈新厚主讲了人民调解法主要法条与群众矛盾调处方法》,包括《人民调解法》重点章节解读、人民调解的社会需求与企业调解的必要性分析、企业与社区常见矛盾调解模式与案例分析等内容。着重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的功能,企业成立调解委员会缓冲劳资矛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调解遵循的三个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业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经维护自己的权利。陈老师还为学员讲解了企业常用的职工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和常见纠纷案例分析,具体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职工法律观念与权利意识的增强,先培训后上岗的安全生产需要与工伤事故的风险防范,员工家庭或者其他人际关系紧张导致的心理障碍带来的工作分心与安全隐患,企业关爱员工的法律界线和社会道义责任等内容。

 中国法治监督与法律保障专家委研究员、资深律师李志勇主讲了《企业犯罪预防、企业合规与与企业高管犯罪辩护策略》,通过一些热点案件分析,重点讲述了企业合规的重要性,还有企业常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经营罪、安全生产事故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等的法条、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和律师辩护策略,并且对涉案当事人的脱罪心理和侥幸心理进行了分析。在分享非吸、传销案例的同时,还为学员分析了非吸单位犯罪中管理者和员工的职业风险,提醒刚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不要受到所谓高薪的蒙蔽,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避免在不知不觉中因为公司违法经营,稀里糊涂涉嫌犯罪,失去自由。

 

知名高级法务咨询师、民意网主编朱以山做了《信访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应对策略》主题分享,从行政诉讼的定义讲起,重点强调了信访与行政诉讼的几点区别:(一)大的信访包括行政诉讼,属于行政程序;行政诉讼是公民到法院的一种信访,属于司法程序。(二)信访的受案范围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对比较窄。(三)行政诉讼的处理程序比较严格;信访的处理程序比较灵活。(四)信访对时间没有严格要求,行政诉讼对时间有严格的要求。最长20年,最短15天。(四)信访程序是三级终结制度,行政诉讼是二审终审程序。(五)信访主要依据是政策,有人治特色;行政诉讼依据的是法律,属于法治范畴。(六)从社会文化心理分析,中国老百姓普遍存在“青天情结”,很多群众迷信权力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不相信法律可以解决自己的疑难问题,这是中国民众法律意思淡薄的主要问题所在。正因为如此,朱以山特别提示公民和民营企业家,应该从法治思维的角度,正确运用信访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比较正规、可靠,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拿到终审判决后不满意的,还可以通过信访救济。

 

中宣部出版物数据中心退休干部张铁林主讲了《企业家与公民依法维权方略》专题。重点分析了企业家和公民涉法涉诉信访维权的特点与难点;强调民营企业家和公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他们往往非常忙,自己没有时间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但是作为企业家,涉及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必须懂,否则企业决策、项目上马、经营模式、合同签订与履约过程等日常工作,到处都会遇到法律问题,企业随时面临法律风险,即便企业有法律顾问负责法务和专业律师负责诉讼,企业家也必须参与诉讼决策,比如说起诉的案由、诉讼策略和应诉策略等。如果企业家自己不懂,包括对律师的选择都可能存在风险;选错了律师,或者选错了诉讼策略和路径,就意味着增加了企业败诉的风险。如果企业家不懂法律,当律师需要其配合决断时,有可能企业家会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使得诉讼中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家掌握并运用法律知识是企业成本最低、胜算最高的维权途径。可惜,一些民营企业家主要忙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没有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不重视参加法律培训,往往是辛辛苦苦忙工作,日夜操劳的经验成果被一场败诉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倒闭。正如民间俗语所说的那样“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因此企业家必须用法律思维、依法合规管理运营企业,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公民依法维权的最大误区是,“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诉”。实际上,他们不了解信访部门的职能定位,信访只是接待部门,主要职能是把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中转到对口职能部门。很多问题信访机构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尤其是涉法涉诉的信访,但是很多老百姓还是不管是否对口,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问题和纠纷都找县政府、市政府,实际上应该找专业对口部门,比如涉及土地的纠纷,可以找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涉及公检法司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可以到政法委反映;涉及干部违纪违法、滥用职权问题找纪检监察部门;涉及多部门推诿扯皮的疑难问题,还可以要求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听证会,对方公开、透明地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这些部门不受理或者没有回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途径督促他们作为,推进问题的解决。即便所有的合法途径都已经穷尽,至少还有媒体公开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上把问题公开,给有关部门造成压力。这样或许有利于问题尽快解决。

 

中国行为法学会普法培训专家、西北大学客座教授李笑天主讲了《民事诉讼的流程与起诉应诉策略》,主要介绍了民事诉讼的流程、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起诉或者应诉策略、当事人和代理人容易产生的认识错误与策略失误等,包括原告诉求失误,比如诉求期望过高,证据不足,有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诉状太详细,被对方抓住把柄;法官调解时,权衡一旦同意调解是否能够执行?权利是否能够实现?轻易听从法官劝告同意撤诉,从而失去诉权;在上诉期间,没有提供对自己有利的答辩意见或者证明一审错判的法律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不当,判决缺乏依据;还有,没有及时提交新证据;当事人选错了律师;当事人摇摆不定错过时机;或者当事人过于善变,让受托代理人无所适从;没有及时识别对方圈套,掉入对方设计的陷阱中败诉。

 

部分听课学员表示,法务咨询师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课程设计越来越实用,对提升法律咨询一线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有很大的助益;公民和企业法人行使法律监督权需要懂得法律知识和选择适当的途径;学习人民调解法律知识不仅有利于调解职工矛盾、社群矛盾,未来还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人民调解,这样的培训班知识性、实用型强,比较接地气,适合一线法务咨询师、社会监督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希望常年这样举办下去,让更多的普通民众听到学以致用的法律知识和群众常用的维权技巧,从而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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